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一、元旦: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春节:2月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

六、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沈亚平



(作者:咸安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