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对89家单位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

近日,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遏制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咸安区纪委出台《关于开展2017年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全区12个乡(镇、办)和77家区直单位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内容包括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公款旅游问题;违规使用公务车,违规私停私放公务用车,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参加吃请活动,领导干部违规私驾公务用车、公务人员饮酒驾车、违规租车借车等问题;违规收送节礼、礼金、消费卡等问题;违规在会议费列支公务接待费,在会议费列支购置电脑、打印机等固定资产费用,发放奖金礼品纪念品,超标准宴请等问题;党员干部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党员干部参与带彩娱乐活动问题;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问题;节假日值班脱岗等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为提高检查效果,确保检查范围全覆盖,该区纪委成立以派驻纪检组、乡镇纪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区总工会为成员的检查组,采取集中检查、交叉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咸安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刘合权强调,各检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要节点和薄弱环节,全面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要按照有关规定依纪依法进行检查,既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又强化自我保护意识,确保人身安全;要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发现问题线索一律不向被检查单位反馈,径向区纪委报告,由区纪委按照线索处置有关规定办理。(李志、毛本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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