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调研组来咸安区调研《湖北省慈善条例》 实施情况

云上咸安报道 11月5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委副主任委员胡应海一行,来咸安区调研《湖北省慈善条例》实施情况。省民政厅副厅长赵显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毛秀君等陪同调研。

省人大调研组一行先后对汀泗桥镇康乐养老院慈善资金和物资使用情况、永安街道双龙社区“幸福基金”治理案例、贺胜桥镇万秀村严天申幸福合作社建设情况等进行实地调研。

近年来,咸安区认真贯彻实施《湖北省慈善条例》,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提高公众认知;完善政策,优化慈善环境;强化监管,保障慈善资金安全;积极作为,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等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有效发挥了慈善功能,彰显了慈善担当,展现了慈善作为,慈善事业取得了斐然的发展成绩。

自2005年8月咸安区慈善会成立以来,积极实施慈善项目,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慈善事业得到长足进步和发展。慈善项目涵盖助老、助残、助学、扶贫、环保等多个领域。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了部分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提升了他们的生活质量。2019年新冠疫情期间,咸安区慈善会共计筹集善款3000余万元,对抗击疫情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以来咸安区慈善会共接收各类捐赠14万余元用于助老助学;全区开通并运行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基金102个,占全区村(社)总数的51%;积极和省慈善总会合作实施“医路同行”项目,向省慈善总会申请配捐金额2万余元。

在充分肯定咸安区慈善工作成绩的同时,省人大调研组强调,要深入推进《湖北省慈善条例》的贯彻实施,更好地保障慈善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和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民、法人的慈善意识,营造全社会向善崇善的浓厚氛围。要依法加强慈善组织建设,建强专兼结合的工作队伍,健全完善具体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慈善组织规范化水平,更好地适应慈善事业发展需要。要把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各项法定措施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慈善在社会治理、乡村振兴、共同缔造等方面的作用。要依法加强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管理,确保在阳光下公开透明地运行,不断增强慈善事业的公信力。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继红、副区长陈浩等参加调研活动。

(咸宁台记者:李卫东 通讯员:陈慧 编辑:樊思遥 责编:李洋 编审:徐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