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云上咸安报道 为进一步强化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有效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5月16日至17日,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人员重点围绕主体经营资格、电动自行车是否取得“3C”认证、是否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标识标注是否齐全等项目进行检查。同时,检查人员督促经营者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CCC认证标志和其它标识,不得擅自改装原厂配件、不得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并提醒经营者避免店内电动车、电池集中堆放,切实做到诚信经营、安全经营。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5人,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18家,抽检电动自行车16批次。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压实商家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抽检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按程序进行后处理,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典型案例宣传力度,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特约记者:章和开 通讯员:郑登勇 编辑:李萌 责编:聂国力  编审:徐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