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安报道 10月31日,咸安一女子遭遇“冒充公检法”的电信网络诈骗,对方诱骗其将钱转到安全账户配合调查。女子在犹疑之际,选择报警。幸亏民警一针见血点破骗局,成功为女子挽回3万元损失。
当天上午,马桥镇村民向女士在一绿化工地务工,接到一个陌生电话,自称是咸宁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并准确报出向女士的身份证号码和名字,称她名下的银行卡涉嫌洗黑钱,让向女士配合调查。为了稳住向女士,对方让向女士找一处安静无人的地方,连续加了三个 “公安人员”的微信,以打消向女士的顾虑。这三人轮番与向女士通话,整个过程持续了三个小时。
“他说我涉入一个金融集团‘7.18’的案件里面,当时说要查我的银行卡,让我把所有银行卡里面的钱转到一个安全账户里面,还向我要了验证码、卡号。”向女士担心涉案,按照对方的要求将3万元钱转到自己的另一个账号里。后来因为手机没电而终止操作。打算回家充电后继续转账的向女士,突然想起民警以前的反诈宣传,就来到马桥派出所向民警咨询。
“以前我听到过公安宣传电信诈骗被骗的案例,我觉得我可能被骗了,我直接就到派出所报案去了。”向女士说。
在马桥派出所,向女士向当班民警刘子坚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刘子坚通过查看通话记录和聊天记录后,认定这是一起典型的“冒充公检法”诈骗案。刘子坚对向女士解释,公安机关是不可能通过电话办案的,更不会要求你网上转账。并劝说她赶紧将银行卡挂失,不要轻信陌生人的“骗局”,更不要通过网络向陌生人转账。惊出一身冷汗的向女士确认了3万元钱没被骗走后,对民警连连道谢。
马桥派出所民警刘子坚揭秘,通常诈骗分子分为三步进行诈骗:第一步,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获取受害人的信任;第二步,通过引导受害人将其名下所有存款投入到一个账户上,且称为“安全账户”;第三步,通过与受害人进行手机共屏,来获取受害人的银行卡号、密码及其相关验证码,最后实施诈骗行为。
(咸宁台记者:李卫东 通讯员:毛旭 编辑:方焱 责编:聂国力 编审:徐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