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安报道 9月19日、20日,咸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沈文术等15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12月,被告人沈文术伙同多人持械打砸迪吧,造成1人轻伤、1人重伤,恶名远扬。而后,被告人沈文术借助其恶名,通过毒品、暴力手段,先后吸引、网罗和控制被告人熊开胜、镇威、刘胜等14名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人数众多、组织者和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固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通过组织人员撑场,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坐台陪侍、出台卖淫,控制地下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共获取经济利益70余万元,用于发放工资、购买作案工具及犯罪后的赔偿、寻求非法庇护等。该组织为扩大非法影响、树立非法权威、谋取经济利益,大肆使用匕首、砍刀、甲鱼叉、棍棒、弩等凶器,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逞强争霸、插手纠纷、报复他人、非法敛财,先后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强迫交易等23起违法犯罪活动,致9人重伤、轻伤或轻微伤。该组织以咸安温泉、马桥镇为据点,通过有组织地实施暴力性违法犯罪活动,并且逃避法律追究,扩大影响,称霸一方,对该地区违法开设的地下赌场以收取保护费为名,形成非法控制,其恶行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强迫交易罪、组织、强迫卖淫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敲诈勒索罪、催收非法债务罪、开设赌场罪、诈骗罪追究沈文术等15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由于涉案人数众多,案情重大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特约记者:陈桥 编辑:董盈 责编:聂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