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安报道 2022年度咸安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经正式启动!集中缴费期为9月1日至12月31日,在此期间,大家可以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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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2年个人缴费标准提高为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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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缴费方式
续保人员可直接进行缴费,无需进行参保登记,新参保人员需持相关证明材料(本市户籍人员需身份证或户口本,外籍人员需持护照,新生儿参保登记需新生儿出生证、户口本)办理参保登记,后在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缴费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缴费方式分为线上线下(任选一种)
(一)线上缴费:
1.湖北税务APP;
2.鄂汇办APP;
3.农商行及咸安汉口银行等手机银行(具体缴费方式以银行提供为准)
(二)线下缴费:
1.村民、在校学生可由村委会、所在院校统一组织参保缴费
2.可就近选择农商行、咸安汉口银行代征银行网点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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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缴费生效时间
除在校学生待遇享受时间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外,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时间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咸宁市外转诊,办理了转诊备案登记手续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10%,非定点医疗机构转诊个人先自付20%。咸安区参保患者到市级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政策内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5%,住院起付标准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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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情况
(一)新生儿参保
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参加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新生儿可在其父母任意一方参保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免缴当年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次年以新生儿本人身份参保缴费。
(二)失业后中断职工医保缴费职工
失业后中断职工医保缴费的失业职工,从中断缴费之日起3个月内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持先身份证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职工医保缴费核定窗口暂停职工医保后按规定参保登记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的,从缴费之日起(以缴费凭证日期为准)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三)重要变动提醒
从2021年9月1日起,原市直参保的大中专院校及温泉城区中小学在校学生的医保管理和经办职能全部划归咸安区,共涉及11所院校,转入咸安区的参保对象报销政策不变、办事流程不变、就医方式不变。
来源:咸安区医保局
编辑:董 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