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安报道(通讯员 毛本波)
扛起政治责任 聚焦主责主业
咸安以有力监督护航脱贫攻坚
咸安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刘合权深入桂花镇盘源村,调研督导产业扶贫项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
咸安区纪委监委扶贫督查组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等工作,深入贺胜桥镇花坪村开展监督检查。
咸安区汀泗桥镇太坪村贫困劳动力在村山竹加工厂务工,实现家门口就业。
咸安区第二巡察组深入双溪桥镇三桥村实地察看产业扶贫项目,了解产业规模和生产收益情况。
2020年以来,根据中央、省、市纪委安排部署及工作要求,咸安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稳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的实效,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和作风保障。
跟进检查 推动扶贫政策落地落实
脱贫攻坚任务艰巨,“收官”之年又遭遇疫情影响,如何加强对贫困群众的帮扶救助,确保每一项扶贫政策落地落实,是全区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检查工作中重点关注的内容。
“有了‘低保’保障,今后再也不用为生活发愁了。”家住永安街道办事处北正街社区的白先生通过审核领到低保金后充满感激。
白先生以前家庭情况不错,后因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残疾不说,爱人也离他而去,挂在户头的车子虽然一直没有销户,但却早已名存实亡,日子过得十分艰难。
区纪委监委了解情况后,督促民政低保部门帮助白先生办理了无车证明。经第三方公司再次入户核查后,将白先生列入困难群体,作为低保户予以救助。
去年8月,该区城乡低保评审工作启动。区纪委监委及时跟进监督,督促相关部门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切实发挥低保“保底”作用。同时,向区民政局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警示低保领域廉洁风险,确保低保政策精准到位。目前,该区共核查社会救助对象10961户、19222人,新增符合标准的城乡低保户1043户、3122人。
“助学补助已经打到卡上了,小孩也能够安安心心上学了。”在区纪委监委的帮助下,居民马某在市第十六小学就读的两个儿子顺利领到助学补助。
马某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因为老家在甘肃天水,两个儿子之前一直未领到义务教育非寄宿学生资助金。区纪委监委开展监督检查时了解情况后,迅速督促教育部门核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对在咸安就读的12名外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落实相应资助。
统计显示,2020年来,咸安区纪委监委聚焦城乡低保、教育资助、危房改造等领域政策落实情况,因时因势调整监督工作重点开展跟进监督8轮,督促相关部门整改问题47个。
深度监督 助力贫困群众就业增收
疫情之后,不少群众尤其是贫困户就业受阻,收入减少,扩大就业也就成为最有效最可靠的增收方式。
为落实“扶上马送一程”的目标,咸安区纪委监委按照“遍知、遍访、遍查、遍改”的要求,紧盯困难群众就业增收,持久深入地开展监督,切实化解因疫因灾致贫返贫风险。
“在这里工作离家近,照顾家里也很方便。”近日,官埠桥镇渡船村困难户张某,对前来回访的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充满感激地说。
张某因肢体残疾一直未能就业,生活非常拮据。区纪委监委督查组在开展社会保障领域监督检查时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协调区就业局核实其是否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经核实后,就近安置在“门前四包”公益性岗位上班。
“像张某这样的就业困难人员还有多少?人社局等职能部门在落实贫困户就业过程中是否存在履职不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咸安区纪委监委督查组向人社局提出“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防止因疫返贫”的问题整改建议,并督促人社局对因疫情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情况进行摸排,逐一建立台账,有序组织劳动力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
在督查组推动下,该区相关单位及时建立人社服务专员等制度,为1170名贫困群众提供公益性岗位,先后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安置就业岗位2761个。
“我丈夫的外出务工生活补贴一直没有发呢。”去年11月30日,区纪委监委督查组在向阳湖镇斩关村在开展专项督查时,收到该村贫困户反映。
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的生活补贴为何未发?是个例还是普遍存在?接到反映后,督查组就此开展调查,发现向阳湖镇所有村组均未发放相关补贴。
咸安区纪委监委立即向该镇发送《督办函》,要求该镇高度重视,抓实问题整改,同时在全镇范围举一反三,全面彻底检视整改相关问题。目前,该镇相关补贴已全部发放到位。
2020年来,咸安区纪委监委先后对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12轮,遍访贫困户1000余户,督促解决问题56个,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就业增收。
精准问责 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决战决胜时刻,需要优良作风、严明纪律作保障。近年来,咸安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既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又认真落实容错纠错办法规定,实事求是、精准施纪、宽严相济,激励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战场担当作为。
“方某某通过假造贫困户用工合同,虚假向贫困户分红等手段,非法获得产业扶贫资金6万元……”近日,马桥镇金桥村原村支部书记方某某被开除党籍。
此前,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向区纪委监委移送关于马桥镇金桥村原党支部书记方某某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迅速成立专项调查组,对该问题展开调查核实。
“申请产业扶贫项目资金有严格的审核程序,方某某之所以能顺利通过层层‘关卡’,里面肯定还有相关部门人员失职失责问题,必须一查到底。”区纪委监委调查发现,金桥村在申请产业扶贫项目的申报、实施和验收过程中,由于包村干部、驻村党委、驻村工作队等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层层把关却层层失守。对此,区纪委监委对以上相关责任人逐一进行了追责问责。
这是咸安区纪委监委从严执纪问责、持续强化震慑的一个镜头。
近年来,咸安区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科学区分为公为私、无禁有禁、无意故意的界限,充分考虑主客观因素,精准容错纠错,不断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2020年5月,咸安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在开展扶贫领域蹲点调研时发现,区供电公司将村级光伏扶贫电站2019年度电费收入直接拨至村党支部书记个人账户。
按照有关规定,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和多村联建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资金,一律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但由于村级是报账制单位,而没有设立对公账户。
于是,区纪委监委及时将问题向区扶贫办反馈,并督促区扶贫办联合区发改局、区供电公司将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入的账户变更。目前,该区20个贫困村的光伏扶贫电站收入,已全部由原来的私人账户变更到对公账户。对无主观故意,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予以免责处理。
统计显示,2020年来,咸安区纪委监委先后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69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人,并对16名党员干部予以容错免责或减责。(毛本波)
咸安擦亮巡察利剑
严查基层“微腐败”
“村支书周某某在支付吊瓜种植奖补金时,以召开动员会支出为由,从贫困户手中索取3000元现金,被立案审查。”这是咸安区通过巡察监督查处扶贫领域的典型案例之一。
近年来,该区始终坚持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巡察监督重点,采取“巡镇带村”“村社直巡”模式,紧盯扶贫领域政策落实、项目推进、产业扶贫资金发放等工作,深挖细查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全力护航脱贫攻坚。
为减少人情因素干扰,该区积极探索创新巡察监督方式,除从区级巡察人才库中选取专业人员组建队伍外,还通过抽调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和熟悉纪检、组织、财政等业务的骨干人员进入巡察组,采取“3+12+N”的模式,在保持3个巡察组原有力量不变,统筹分配各乡镇(街道)人员组成12个巡察小组,采取地域交叉方式,由抽调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任小组长,变“延伸巡”为“直接巡”。
巡察结束后,该区围绕“1234工程”目标,压紧压实乡镇(街道)党委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即围绕“全面整改,形成震慑”目标,确保两个月内完成整改督导工作,实现对每个党组织的三次回访督查,落实“纠清问建”四字要求。同时,坚持走群众路线,以“屋场夜话”“小板凳”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主动与扶贫工作队、镇村干部、村民代表等交心谈心,收集问题线索,推动巡察整改向纵深推进。
截至目前,该区对全区170个村(社区)的全覆盖巡察,共发现扶贫领域问题233个,问题线索32条,立案4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人次;累计清收清退违纪资金14.7万元,指导建章立制93个。(毛本波、刘振华)
咸安开展“四清”行动
剑指扶贫领域腐败
近日,咸安区向阳湖镇纪委查处一起扶贫资金监管不严、虚列套取扶贫资金案件,斩关村党支部书记詹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该案套取的58000元扶贫资金,作为2020年5月巡察反馈问题,虽然在整改时已全部清退,但相关责任人却一直没有被问责。
这是去年10月,咸安区纪委监委启动扶贫领域“四清”行动,从严执纪、追责问责的一个缩影。
按照省、市纪委统一部署,咸安区纪委监委在扶贫领域开展巡视整改清零、问题线索清零、案件评查清零、全面检视清零等“四清”专项行动,剑指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护航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
为提升专项行动质效,咸安区纪委监委坚持全区“一盘棋”,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扶贫领域“四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成立领导班子成员牵头,派出纪检组督办,相关室部、乡镇纪委及街道纪工委协调配合的工作专班,深入全区各地扎实开展巡视问题“大督办”、问题线索“大起底”、案件质量“大评查”、专项监督“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做到应查尽查、及时销号。
同时,开设“绿色通道”,对涉及扶贫领域的信访举报,实行“第一时间”报批制度,分类处置、优先查办、快查快结,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坚决遏制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截至目前,该区共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8个,下发督办函2份,给予党纪处分2人。
编辑:王 迪
责编:施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