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正在举行的湖北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经全面考核,湖北省委、省政府决定,对宜昌市、武汉市、枣阳市、潜江市、大冶市、咸宁市咸安区、秭归县、天门市、罗田县、崇阳县等评定“优秀”等次的10个市县,予以通报表扬。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后的“首考”。
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是一项重要的制度保障。去年,湖北省制定出台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考核聚焦年度性或阶段性重点任务、重要工作、重大举措,围绕脱贫攻坚、乡村产业、农民增收、生态环境、村容村貌、乡风文明、乡村治理、农村改革、农村基层党建、组织领导等方面的工作,以及在农业农村发展“四个优先”方面采取的重大举措等,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确保乡村振兴落地见实效。
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主要对象是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此次考核结果将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压实市县的责任。另一方面,考核结果还将与资金分配、项目安排、奖励评优、政策先行先试等挂钩,形成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通过考核,调动市县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强的组织保障。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我省出台了乡村振兴“21条措施”,编制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制定了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初步搭建了“四梁八柱”。去年,粮食总产量达到545亿斤,连续7年稳定在500亿斤以上,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湖北贡献”。全年生猪出栏3189万头,净调出975万头,较常年增长近一倍,创历史新高,由全国第五位上升为第一位。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突破10万家,农产品加工业主营收入达1.2万亿元,8个荆楚名优农产品品牌广告登陆央视黄金时段。对标对表浙江“千万工程”,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了乡村“新颜值”。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截至2019年底,我省37个贫困县已经全部摘帽,贫困发生率降低到0.14%,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得到解决,朝着实现全面小康迈出了坚实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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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9年度全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情况>>
新闻连接——《湖北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到底考核什么?有什么用?
根据中央部署要求,2019年下半年,湖北省委农办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科学论证和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湖北省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试行)》,并经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批准,2019年12月印发出台。《考核办法》共6章28条,包括总则、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结果运用、考核纪律、附则等。
“第一章 考核总则”,明确考核依据、对象、原则和实施主体。即对全省各市、州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县(市、区)委书记和县(市、区)长。考核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由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省委农办负责,每年开展一次考核。
“第二章 考核内容”,明确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和组织保障等6个方面,进行实绩考核。
“第三章 考核方式”,明确建立年度考核指标体系;综合考虑不同区域发展水平,实行分类考核;考核采取评分制,实行加分、扣分;考核流程等。
“第四章 结果运用”,明确根据考核得分情况,对市县排列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并实行正向激励,落实责任追究。考核结果经省委、省政府审定,作为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考核纪律”,强调考核工作要坚持公正性和公信力,对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第六章 附则”,明确考核办法的解释机关和施行时间。
《考核办法》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体现了一个总体目标。就是要通过考核,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制度保障,形成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压实工作责任,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的组织保障,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落到实处。
二是衔接了两个考评考核。一是“三农”发展综合考评。2010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实施县(市、区)“三农”发展综合考评工作,《考核办法》进行了充分借鉴和认真吸收。二是精准扶贫实绩考核。参考借鉴了精准扶贫实绩考核制度、办法等,《考核办法》在考核要求、原则、方式以及等次评定、结果运用方面进行了有机衔接。
三是突出了三个考核创新。一是在考核方式上,既延续“三农”发展综合考评的定量考核,又增加了定性考核、第三方评估、日常监测内容。不仅实行加扣分制,形成激励约束机制,而且市州考核实行综合加权得分,体现“以市带县”作用。二是在指标体系上,既合并“三农”发展综合考评有关指标,又结合我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相关指标进行设置,聚焦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年度性或阶段性重点任务、重要工作、重大举措开展考核。三是在考核对象上,充分考虑地方差异,实行分级分类,即按照市州、县(市、区)两级,Ⅰ、Ⅱ两类县(市、区),即农业农村类、脱贫减贫类地区进行考核,分别评定等次,不搞一刀切。
四是强化了四个考核应用。一是确定实绩考核等次。考核结果按评分进行排序,使各市县能够找准在全省的坐标方位,找到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二是完善干部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有利于调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形成激励机制。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项目安排、奖励评优、政策先行先试等挂钩,“优秀”等次的市县和进位明显的县(市、区)由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和省财政资金激励。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对考核为“差”等次的市县,由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编辑:钱维佳
来源:长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