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云上咸安报道(记者:伍伟 通讯员:王兵)7月20日,记者从咸安区召开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获悉,咸安区将用三年时间,围绕2个专题、22项专项整治、5项治理行动和4项重点工程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据悉,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将从2020年6月持续到2022年12月,分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和巩固提升四个阶段。专项整治行动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个专题,重点开展22项专项整治,分别涉及危险化学品、电力、非煤矿山、消防、综合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功能区、危险废物、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特种设备、城乡燃气、工业(冶金)、校园安全、医院、油气长输管线、文体和旅游、商贸(成品油)、地质灾害、林业、水利。深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安全生产媒体宣传、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5项治理行动,重点推进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提升工程和工贸行业基础提升工程4项重点工程。

“要对照结合、完善方案,抓住关键、扎实推进,改进方法、注重实效,高效有力、构建机制。”推进会上,区应急管理局局长陈涛表示,在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中,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全力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实现各类事故持续下降,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努力实现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为确保整治行动有效推进,咸安区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及工作规则,通过联络员制度、工作通报制度、工作例会制度、约谈问责制度、执法检查制度、媒体曝光制度、监督举报制度、督查考核制度,对整治工作不负责、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不整改、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编辑:钱维佳

责编:施秀芳

(作者:咸安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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