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发热病人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发热病人就诊、举报奖励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发热病人主动向所在乡(镇、办、场)防控指挥部或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由所在乡(镇、办、场)防控指挥部或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专人专车接诊的,奖励500元。
二、凡乡镇、村、组干部(含工作队、村医)排查发现核实发热病人的,每例奖励200元。
三、凡群众举报发热病人并查实的,每例奖励500元。
四、主动就诊的发热病人在就诊医院领取奖励,其他人员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取奖励。
五、执行时间:2020年2月12日至2020年2月18日。
咸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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