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序、绿色、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是城市文明的重要体现,更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必然要求。为深入开展“文明交通我先行”活动,深化巩固我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特发出以下倡议:
1.学法守法从我做起。加强交通法规知识学习,切实提高法律意识,自觉维护法律权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驾车步行都自觉做到各行其道、按灯停走、依规通行,不酒后驾驶、不超速超载、不人车混行,共同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2.文明礼让从我做起。认真学习践行交通文明礼仪,带头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驾车时做到礼让行人,不向车外乱吐乱扔,不乱停乱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做到遵守公共秩序,排队上下车,尊老爱幼。步行时做到走人行道,不与机动车抢行、不乱穿马路、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
3.宣传引导从我做起。积极向身边人向服务对象宣传交通法规和文明礼仪,倡导树立文明交通理念,引导他们远离闯红灯、酒驾、超速、违停等不良违法行为,影响带动更多的群体做到文明出行。
4.服务监督从我做起。主动投身文明交通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引导交通参与者文明行路、文明行车,对他们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和教育,做文明交通的守护者。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教育引导作表率,身体力行树形象,让文明交通蔚然成风,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中共咸安区委直属机关工委
编辑:钱维佳
责编:施秀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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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咸安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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