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安报道(通讯员 陈桥)11月23日上午,咸宁市咸安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杨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并邀请青龙山高中64名学生全程旁听此次庭审活动,给他们带来一堂别开生面的禁毒教育课,让他们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此次活动由市禁毒委、市中院、区法院联合组织,市禁毒支队政委魏小俊参加。
公诉机关指控:1月8日,被告人杨某从涉毒人员袁某处购得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冰毒)3颗及少量甲基苯丙胺,随后转售给吸毒人员李某,并与李某、谢某、邓某一同在咸安区速8酒店1110房间吸食该毒品,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庭审中,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杨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并作最后陈述时讲述了他违法犯罪的心路历程,用悔恨的自白告诫广大青少年学生要引以为戒。该案当庭宣布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因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活动结束后,学生们纷纷表示:要增强“防毒、拒毒、禁毒”的意识,树立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的信念,建立“要交好友不交损友”的观念。青龙山高中高二九班学生小芷(化名)说:“今天让我认识到了法庭是严肃的,法官是公正的,同时也认识到了毒品的危害性,贩卖毒品害人害己,不仅危害家庭还危害自己的生命,我们青少年要远离毒品,健康成长。”
通过此次庭审观摩的活动,不仅让青高的学生们零距离感受到了法庭的威严与神圣,在鲜活的案例中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也让他们深刻了解到贩毒、吸毒等行为都是国家法律严厉打击和处罚的行为,一旦触犯法律,就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编辑 张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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