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文库》阅读推广人第九十八期
朗读者:叶云飞
节选·第二编第七卷
《抗战时期之后方工业》(节选)
(一九四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林穆光
自一九三七年日本帝国主义者发动大规模的侵略战争以后,原来的幼稚工业与微弱的中国工业基础,几乎全部被毁。沿海及长江各地之工厂,也全部被迫停业。同时,各地的工厂,被日本帝国主义毁坏之损失,迄无统计。上海、无锡、杭州、汉口、广州、天津、南京、青岛、北平,以及其他各地之工业建设,因种种原因,无法开业或移至内地,甚至被敌伪占为己有,比比皆是。因此,抗战开始以后之中国幼稚的工业基础,几乎连根拔起,所存无多了,但就另一方面观察:中国战前之工业,无论资本或数量、机械设备、生产能力等等,名义上虽为中国之工业范畴,而实质上,大半均属于外人之所有,此种名实不符之中国工业生产,对我非但无益,甚且阻碍我国产业之发展,故真正的民族工业,不能不作另一根据之统计,自抗战开始以后,各省工业资本及工场设备,均先后向后方各省迁移,集中于川、滇、筑、桂各地,尤以四川为最多。从此,外国资本家之工厂,则一概撤退。故从表面上言之,未始非我国之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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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自《复兴文库》第二编第七卷
第一册470-482页
《福建省银行季刊》第二卷
(第一、二期,194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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