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温情调解 助力企业纾困

云上咸安报道 近日,咸安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企业之间的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两家公司在法院主持下达成和解,在保障原告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又减轻了被告的履行压力,法院工作得到双方一致好评。

原告系咸宁市一家知名纺织企业,被告系四川省一家麻业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双方企业于2023年9月签订《麻维纱加工协议书》,约定原告提供麻条和维纶条,被告负责加工成麻维纱。合同签订后,原告向被告提供了21吨原材料,但被告未按约定交付麻维纱,原告便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交付麻维纱或支付200万元的赔偿金,并申请了财产保全。

咸安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阮文胜受理后,通过阅卷,他认为该纠纷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虽然可以直接下判,但很可能案结事不了,而且轻易采取保全措施很可能严重影响企业生产,于是阮文胜主动与双方企业联系,深入了解案情。

“我们确实没有按约定交付麻维纱,但不是有心违约,实在是因为资金紧张,前段时间我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去世了,企业现在经营困难......”面对法官的询问,企业负责人诉说了难处,并希望给予一定时间继续履行合同、交付货物。同时,原告也愿意接受被告交付的货物,但希望尽快交付。

经过一番了解,阮文胜发现双方企业仍有继续合作的意向,为促使合同继续履行,他一方面向原告说明被告企业目前面临的实际困难,另一方面向被告强调诚信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和违约面临的法律后果,又从两家企业的合作关系、长远发展入手,引导双方积极寻求利益平衡点。

经过多轮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将被告欠原告的麻维纱抵扣一部分原告应支付的加工费,剩余麻维纱折价成44.6万元一次性给付。

目前,原告诉讼主张的货款全部履行完毕,双方企业握手言和,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通讯员:陈桥 编辑:方焱 责编:聂国力 编审:徐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