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将咸安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的通知

各乡镇场(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区防指成员单位:

6月29日8时,咸宁长江余码头水位28.90米,四邑公堤咸安段超设防水位,受长江上游和洞庭来水影响,预计30日我区防守江段将超警戒水位。依据《咸安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经报区防指领导批准,区防指决定于6月29日10时将咸安区防汛IV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期间,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要坚守岗位,强化巡堤查险和工程防守,及时处置突发灾情险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咸安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6月29日

(来源:咸安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编辑:李洋 责编:聂国力 编审:徐隽 吴中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