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Ⅲ级降为Ⅳ级的通知

各乡镇场(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区防指成员单位:

梅雨期第二轮强降雨已结束,河道水位开始消退,且预计近日无强降雨。根据《咸安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规定,经报区防指领导同意,区防指决定于6月25日15时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Ⅲ级降为Ⅳ级。

当前,我区处于梅雨期、防汛关键期,未来强降雨时有发生,各地要杜绝麻痹懈怠思想,密切关注气象预警,加强会商研判,继续抓好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咸安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6月25日

(来源:咸安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编辑:李萌 责编:聂国力 编审:徐隽 吴中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