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出庭又出声 助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云上咸安报道 5月21日下午,咸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贺某诉咸宁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案。被诉行政机关咸宁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彭光平出庭应诉,该局34名干部旁听庭审。

原告贺某在行政起诉状中提出,2023年11月,贺某应某康养酒店的要求用自驾车将在该酒店居住的四位老年顾客送至咸宁火车站乘车,被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以“非法营运”为由予以行政处罚。贺某认为其未收取运费,属于帮助行为,并非以盈利为目的,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并要求被告赔偿相应损失。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就争议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重点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双方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彭光平在开庭前详细了解该案案情,庭审时认真听取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辩论意见,他表示市交通运输局将尊重并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护法律权威,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以此案件作为“以案释法”的重要案例,教育引导全体交通执法人员厚植执法为民理念,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执法公信力和法治交通建设水平。

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既是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应有之义,也是行政机关依法主动履职的具体表现。下一步,咸安区人民法院将积极推进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常态化,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促进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实质化解。

(通讯员:陈桥 编辑:李萌  责编:聂国力  编审:徐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