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尝春”需谨慎!咸安区消委发布清明消费“六点”温馨提示

云上咸安报道 清明节有祭扫、踏青、寒食的习俗,消费者在小长假期间要留意时令食品安全,倡导广大消费者保持节约粮食习惯,坚决杜绝食物浪费。

4月3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布2024年第三号消费提示。清明时节也是广大消费者品尝春菜的好时节,节日食品安全值得消费者关注。咸安区消委发布如下“六点”温馨提示:

一是选择放心渠道消费。消费者在选购鲜笋、香椿、荠菜、马兰头、食用菌菇等时令“春菜”、祭扫食物及就餐时,建议选择证照资质齐全、市场信誉度高、营业时间长、经营状况好的正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专营商店、网络购物平台、餐饮店等安全放心渠道消费、订餐。

二是预防家庭聚餐风险。在家聚餐时,应注意挑选卫生、新鲜的食材,确保食品包装外观完整、标识信息齐全、保质期内无异常质变,收到订餐和食材后切勿长时间存放,并索取发票、购货小票等书面及电子凭证,以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谨慎选择生食海产品、冷荤凉菜、野生菌、小龙虾等高风险食品;烹饪食品时,应烧熟煮透,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不饮用来历不明的“白酒”,防止误饮醇基燃料。

三是户外野菜谨慎采食。消费者清明节外出踏青、祭扫时,注意不要随意采摘食用户外野菜、野果、野蘑菇、野蜂蜜等,以免食物中毒。一旦出现食物中毒症状,要立即催吐,并尽快就医。

四是各餐饮服务单位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不私自采购、加工食用安全标明的野菜等食材。

五是消费维权要及时。消费者遇到食品质量安全、价格欺诈、假冒伪劣、计量不准、无故推诿退换货、强制销售、虚假宣传等侵害合法权益的行为,可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消费投诉热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六是倡导广大消费者选择网上祭扫。倡导广大消费者选择网上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等绿色文明方式表达追思怀念之情。

(特约记者:章和开 通讯员:彭美红 荷花 编辑:章琼丹 责编:伍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