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服务好市场主体,掌握市场主体难点、痛点和堵点,提升咸安区营商环境工作精准度,根据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现面向各行业市场主体选聘营商环境评议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在咸安区工作并且长期居住的各类市场主体管理人员或法定代表人,选聘人员所在企业在本地注册满一年以上,经营正常。
二、选聘条件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带头主动维护市场秩序,拥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和职业道德;
(三)支持我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敢于坚持原则,热衷为市场主体服务;
(四)有一定的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善于掌握和发现市场主体经营有关情况;
(五)年龄在22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具有健康的身体条件,有参加评议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三、主要职责
(一)积极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和工作措施;
(二)收集反映各行业市场主体在要素保障不到位、惠企政策落实等投资、生产经营中发生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三)积极反映市场主体对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收集反映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在政务服务、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执法监管、企业服务等方面存在的作风问题、纪律问题。
(五)积极参与有关营商环境建设座谈、评价等工作,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建言献策;
(六)积极办理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选聘期限
营商环境评议员实行聘任制,每届聘期1年,由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聘任,届满自动解聘。届满之后根据工作表现和需要进行调整,可连聘连任,如在聘任期内发生违法、渎职或其他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情况,予以解聘。
五、选聘程序
(一)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选聘营商环境评议员的公告(根据工作需要向相关单位发送公函);
(二)有关部门、单位提出推荐人选,或者社会人士进行自荐;
(三)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人员和自荐人员进行审核后,确定聘请的营商环境评议员人选;
(四)召开聘请会议,颁发聘书,向社会公布区营商环境评议员名单。
六、报名方式和时间
按要求填写《咸安区营商环境评议员推(自)荐审批表》,并于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30日前报至区营商办邮箱(xaysb@xianan.gov.cn)。
联系人:彭曦 联系电话:8323532
邮 箱:xaysb@xianan.gov.cn
附件:咸安区营商环境评议员推(自)荐审批表
(来源:咸安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方焱 责编:聂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