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节”期间不得随意涨价!湖北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公告

中秋国庆假期临近

物价也开始“蠢蠢欲动”了

每年一到这个时节

机票、酒店、餐饮价格

那是蹭蹭地往上涨

针对这一现象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关于规范“中秋”“国庆”期间

经营者价格行为的通告》

提出经营者应依法诚信经营

并确定了七项价格违法行为

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若发现此类行为

消费者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关于规范“中秋”“国庆”期间

经营者价格行为的通告

2023年“中秋”“国庆”节日将至,旅游、餐饮、住宿等消费需求将集中释放。为进一步规范节日期间我省市场价格秩序,营造法治诚信的消费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向全省相关经营者通告如下:

一、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公平竞争、合法诚信原则,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格依法明码标价。经营者应当明码标价,切实做到价签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完整、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禁止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三、不得有以下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1.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2.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以高价进行结算;

3.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

4.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存在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

5.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6.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7.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虚假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

节日期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粮油肉禽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和节日消费品,重点开展对客运、旅游、住宿餐饮、停车收费等重点领域的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强制服务并收费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发现上述价格违法行为,社会公众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湖北发布 编辑:董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