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督察工作对法治建设的督促推动作用,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法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湖北省法治督察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法治督察工作有关要求,中共咸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定向特邀和资格审查等程序,拟选聘王建华等41名同志为咸安区首批法治督察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客观真实反映公示对象在政治思想、法治素质、工作作风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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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咸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
咸安区首批法治督察员拟选聘人员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来源:区司法局 编辑:董盈 责编:聂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