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核定缴费的温馨提示

近期,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的《关于我省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了2023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及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为倡导广大参保群众实行“掌上办”、“网上办”,特将相应办理方式和咨询渠道温馨提示如下:

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

咸宁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300元,个人灵活就业缴费基数上限为18900元,下限为3675元,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同上。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一)缴费档次

2024年6月30日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补缴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之间的养老保险,2024年6月30日(含)以后要求补缴的,不予受理。

(二)办理方式

1、新参保人员

一是自助办。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进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服务板块,按步骤注册登记;

二是经办机构办。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18位),到咸宁市民之家一楼社保服务区A区人社综合窗口办理新参保,并开具缴费单。

2、续保人员

原已在咸宁市咸安区参保缴费人员,缴纳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期间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需打印核定单,可直接选择“楚税通”、“鄂汇办”手机APP完成缴费。

3、缴费方式:

(1)手机缴费

①“楚税通”手机APP:下载“楚税通”手机APP——注册登录——首页——快捷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自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代缴——添加并勾选代缴人员)——选择险种(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所在地(咸宁市咸安区)、提取方式(自主择档)、缴费档次和所属期起止日期——点击“核定信息”按钮——核对信息后点击“缴费”按钮——选择缴款方式进行缴款。

②“鄂汇办”手机APP:下载“鄂汇办”手机APP——注册登录——首页“人社服务专区”——社保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代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增加代缴人员并勾选)——选择缴费险种(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区(咸宁市-咸安区)、核定方式(信息核定)、所属期起止日期、缴费档次——点击“核定”按钮——核对信息后点击“缴费”按纽——选择缴款方式进行缴款。

(2)银行代缴(续保人员)。

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上次缴费单到城区代征银行(城区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城乡农商行网点),自行选择缴费时间、缴费档次进行线下实时缴费。

(3)窗口办理。

通过上述方式均无法缴费的,可到市民之家人社服务窗口核定后再到委托代征银行缴费。

三、单位业务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各参保单位经办人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在“特色服务”栏中点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进行相关业务办理。

(二)线下办理线上无法办理的业务,参保单位可到市民之家人社窗口办理。

(来源:咸安人社 编辑:董盈 责编:聂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