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速裁快调”之树 乘“便捷为民”之凉

云上咸安报道 “太感谢你们了,办事速度真是快得没话说!”程某代表申请人激动地和仲裁员握手表示感谢。

近日,咸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通过“快立、快送、快审、快调、快裁、快结”,妥善调处程某等14名劳动者与咸安区某企业集体劳动争议案件。

据悉,程某等14名劳动者系咸安区某企业的员工,因该企业经营困难、难以为继,宣布停产并协商解除了与众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关系,该公司与程某等14名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逾期未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导致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咸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了解双方情况后,采取“一案一策”的方式,结合用人单位的实际难处以及申请人数众多的情况,引导双方通过仲裁调解的方式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金额予以确认,当场出具仲裁调解书。最终,由该企业支付程某等14名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30.9万元,做到了“当日立案,当日结案”。

仲裁快调程序建立在双方当事人都有调解意愿,只是对协议执行期待一个公权力的保障的基础上,通过简化案件办理程序,大幅度提高办案效率,既减轻了仲裁院的负担,又降低了劳动者的诉累。

近年来,咸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立了一套案件速裁快调“六快”机制,通过成立快调组,由办案经验丰富的副院长兼任组长,对案件的走向有个大概的判断后,按照“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的思路分类处理劳动案件,对适合调解的案件直接开展快调。通过实行容缺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不规范的,指导进行修改完善;对提供材料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对于关键资料基本具备的,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在开庭时补缴。通过实行期限压缩,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充分举证,主动与用人单位协商争取缩短或取消答辩期。通过实行要素办案,指导申请人填写要素表,明确无争议事项;庭审时针对有争议要素进行重点调查,理清争议焦点;庭审后出具裁决书。以上举措极大提高了办事效率,让劳动纠纷不闹心、企业发展一身轻。

(通讯员:童曦 蔡庭杰 编辑:董盈 实习生:程星月 责编:聂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