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服务不怕难,案里案外解民忧

云上咸安报道 “非常感谢咸安区法院的领导和法官,你们解决了我们困扰多年的办证难题。打官司的事你们管,没打官司的你们也管,这才是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

6月13日一大早,咸安区某单位的领导和职工代表来到区法院,向李相军副院长和梁劲松庭长送上锦旗,表达对法院工作的衷心感谢。

2013年7月,咸安区某单位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团购合同》,团购该公司开发的某小区商品房。合同签订后,该单位职工选购了该小区70套住宅,并通过单位向开发商缴纳了购房款。此后几年,职工们陆续装修入住,但由于该房地产公司的原因,小区未办理竣工验收和预售许可证,并且大部分的房屋在售出后被该公司以在建工程的名义为他人的债务提供反担保,办理了不动产抵押登记。本来权属清晰的房屋,因存在抵押权登记等问题,购房职工们办不了不动产权证书。这个问题多年来久拖不决,引发了诉讼甚至上访事件。

这次,该小区的4户居民以确认房屋所有权为由起诉到咸安区法院,想试一试能否打官司解决办证难题。受理案件之后,梁劲松庭长认真了解案情,听取原被告双方意见。

梁劲松认为,如果只解决这4个原告的案子,那只是头痛医头,脚疼医脚,剩下的64户业主还是要到法院来起诉。法院办案不能机械执法,为民服务才是根本宗旨。既然知道老百姓的困难,就不能仅仅局限于这四个案件的办理,必须要延伸到案件之外,能动司法,为打官司和没有打官司的群众解决房屋办证的障碍,这样既为老百姓解了忧,也避免了更多的纠纷成讼。

梁劲松首先找到原告所在单位的领导,进一步了解案情,表达了愿意通过四件案子的处理一并解决小区70户业主的困难,得到单位的高度认可。

解铃还须系铃人,案子的症结在于解除担保,只有担保解除,办证问题才能迎刃而解。

梁劲松前往案涉房屋抵押权人某担保公司做协调工作,向该担保公司释法说理,阐明相关政策规定。他表示,不动产登记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案涉小区房屋的“登记难”,已成为住户们反映强烈的诉求,若不及时妥善处理,将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关于该公司所担心的债权安全问题,梁劲松也提出了解决之道。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在梁庭长耐心细致的工作下,担保公司同意申请注销案涉小区70套住宅的抵押登记。

问题终于得到解决,这四起案件原告高兴地向法院撤回起诉,同时,小区其他尚未起诉的64户业主的不动产权证的办证纠纷也化解在诉前。

法官办案不能就案办案,诉源治理也不单纯是为了法院减负,更是减轻群众诉累的重要方法。咸安区法院将坚持为民服务宗旨,加大诉源治理力度,能动司法,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以公正与效率答好时代问卷。

(通迅员:曹一平 徐姗 编辑:王迪 责编:聂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