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总体方案〉的通知》(鄂纪办〔2023〕14号)及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关于印发〈2023年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和部署。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切实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决定在全区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咸安区卫生健康局专项治理有关内容和受理群众监督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治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底(受理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治理重点
(一)违反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的重复检查、过度检查问题;
(二)分解收费项目、无收费目录套用其他收费目录收取费用的检查问题,农村低收入人口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服务、一票制结算未落实问题;
(三)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等国家(省)重点监控药品的不合理使用问题;
(四)处方(医嘱)中用药适应症不适宜、用法用量不适宜(给药途径、单次用量、日剂量、给药频率)以及重复用药等不合理用药问题;
(五)未经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进行的特殊检查问题;
(六)其他损害群众健康权益的不合理检查及用药问题。
三、投诉举报方式(工作时间)
1.电话方式:
咸安区卫生健康局 0715-8315536
咸安区医疗保障局 0715-8876667
2.邮箱方式:304041605@qq.com
3.书信及举报箱方式:咸安区卫生健康局(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63号,邮编:437000)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如实提供问题线索!
咸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15日
(编辑:董盈 责编:聂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