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块钱也不是小事!事关每个人!

大家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到饭店吃饭结账付款时,店家除了收取餐费外,还收取了消毒餐具费,价格在几元钱不等。很多消费者对此习以为,常认为这是自己应当负担的费用,也有的消费者认为,才几元钱付了就付了。


但是你知道吗?饭店收取餐具费有可能是违法行为!近日,有襄阳市民向襄阳市市场监管局投诉,称某饭店收取的餐具费不合理。

对此,襄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事件作出了回应,令涉事饭店退回消费者三元钱,并给予其警告并责令改正,如果该饭店一直不整改,市场监管将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该事件经《襄阳市场监管》抖音号发布后,迅速引发关注,并同时被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湖北发布》视频号转发。

视频来源:《湖北发布》

有网友表示:“感谢科普,还以为是必须收费”。

还有网友表示:这么较真,就对了!“这不是几块钱的事,是原则问题”。

襄阳市市场监管表示,既然是餐饮店,就应该无条件提供餐具,如果提供包装餐具,应该给顾客明示,付费要给顾客说清楚。

法律条例

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

0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

0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04、《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更是明确规定:“ 餐饮业经营者应当免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卫生条件的餐具,不得设定最低消费额,不得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不得收取开瓶费等不合理费用。”

帮帮再用通俗的话解释一下:其一,食品安全法和条例已经明确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对餐具进行清洗、消毒,意味着提供干净的餐具是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基本义务,也是应当提供的服务,而不能让消费者为此买单。

(图源网络)

其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饭店对提供的餐具进行收费属于捆绑销售和强制交易,收取餐具费的做法属于违法行为。

最后,帮帮再次提醒,消费者对自己购买的商品、服务具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如果遇到隐形收费的情况,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1套餐具1元钱,收费不多,但这种做法弄不好就会成为一件违法的事情,餐馆经营者也要注意了!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

来源:云上襄阳

(责任编辑 张奥希)


(作者:汪嘉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