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宁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咸市教基[2020]14号)和《咸安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咸教字〔2020〕60号)文件精神,咸安区教育局于2021年6月10日——6月16日开展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请认定工作。
经过广泛宣传、自主申报、各教育总支初审、区教育局复审等环节,拟认定以下66所民办幼儿园为我区2021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其中2021年认定28所,2020年已认定38所(有效期三年),现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附件:2021年咸安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
咸安区教育局
2021年6月29日
附件:
2021年咸安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示名单
公示期为一周,如有异议,请向区教育局反映:0715-8345059
什么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据介绍,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财政性经费举办的资质合格、办园规范、面向大众、收费合理、质量较好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被认定为普惠性幼儿园后,将依照有关规定区财政统筹安排奖补资金对全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奖励性补助;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在业务培训、教科研活动和评优评先等方面享受与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
来源:咸安发布
编辑:董 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