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起纠纷,咸宁九旬老人状告二子....

云上咸安报道(通讯员:陈桥):

俗话说“养儿防老”

你养我长大,我陪你变老

对于子女来说

赡养父母是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但现实生活中,却不尽然如此

咸宁一92岁老人,育有5子女

本应是安享晚年、晚景如春

却一纸诉状将子女们告上法庭

这究竟是为什么?

一起来了解一下

9月10日下午,汀泗法庭负责人周小影法官通过多次耐心劝导,成功调解了这起关于赡养老人的家庭纠纷案件。

何奶奶今年92岁,与丈夫育有三子二女,26年前,丈夫与大女儿相继辞世,何奶奶便一直随三儿子生活,小女儿则出赡养费。因长期由三儿子赡养,何奶奶将名下的土地等财产给了三儿子,大儿子和二儿子心中不忿,二人便不愿赡养老人,亦拒绝支付赡养费用。

去年,何奶奶不慎摔骨折了,便一直卧床休息,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老人长期需要专人照顾饮食起居,加重了三儿子的负担,为此,何奶奶和三儿子希望大儿子和二儿子能够帮衬一下,定期支付赡养费,但二人却都拒绝。无奈之下,何奶奶将俩儿子告上法庭。

汀泗法庭受理后,承办法官周小影考虑到该案是典型的家事纠纷,并发生在母子之间,且当事人均年龄较大,按照法律判决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好方法,以调解方式化解家庭矛盾才是最佳途径。

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周小影改变工作思路,将调解现场搬至村委会,不让母子双方坐在原被告席上,以免子女们产生抵触情绪,同时,周小影充分倾听双方意见,悉心劝解:“身为子女,在赡养父母面前,我们应将自己的担子挑起来,为父母遮风挡雨,让他们老有所养,更何况你们都是亲生兄弟,大家相互体谅各退一步,好好商量,让你们的母亲安度晚年好吗……”

在周小影的居中调和劝说之下,何奶奶的三个儿子最终就老人的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这起赡养纠纷案也画上圆满句号。

百善孝为先

人世间最难报的是父母恩

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

这一义务不能因财产分配等任何理由免除

编辑:王   迪

责编:施秀芳

(作者:咸安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