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档案馆机构设置

咸安区档案馆内设办公室、档案保管利用部、档案科技信息部、档案征集编研部、党史工作部、地方志工作部等6个部室。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715—8322056

承担档案馆事务管理事项。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综合协调并督办部室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和文件起草、审核工作;负责文秘、机要、保密、商密网、档案、统计、组织人事、财务、退休人员管理、对外联络及政务接待等工作;负责档案馆安全管理、后勤保障、园林绿化等各项工作。

(二)档案保管利用部。联系电话:0715—8363033

负责接收区直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重要档案和资料;负责档案的“九防”和实体安全;负责抢救破损档案;负责馆藏档案的保管、整理、编目、鉴定、统计和划控;负责档案资料利用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接待、咨询、查阅、复制、摘抄、出具档案证明和编写档案利用效果实例;依法分期分批对社会开放档案。

(三)档案科技信息部。联系电话:0715—8363268

承担档案馆档案信息化建设事项。负责档案馆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网络、数据库、存储、安全)、应用系统的技术支持;负责档案馆档案信息化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档案馆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档案科学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四)档案征集编研部。联系电话:0715—8363268

承担档案馆档案征集编研事项。负责征集散失在民间或个人手中具有咸安地方特色的珍贵档案及古籍文献;负责馆藏档案的编研工作,有计划地编辑出版档案史料、开展展览。

(五)党史工作部。联系电话:0715—8329663

承担党史研究宣教工作事项。负责党史资料的搜集、整理、研究工作,编写、出版本区中共党史、组织史、专项史、大事记、专题史料、人物传记、革命故事等书籍;开展党史的系统研究、专题和人物研究;组织或参加区内外党史学术研讨和业务培训,草拟并提出党史业务中长期规划建设。

(六)地方志工作部。联系电话:0715—8324333

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区地方志工作;拟定全区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编纂咸安区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搜集、保存咸安区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咸安区的旧志,推动咸安区地方志理论研究工作;组织开发利用咸安区地方志资源,面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对外开展地方志文化交流;终审咸安区各类部门志、行业志、专业志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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