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6日至19日,咸安区人民法院对“2018湖北扫黑除恶第一案——阮建国团伙涉黑案”依法进行公开审理。经过讯问、发问、举证、质证等环节后,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达了迟到的忏悔。
其中被告人阮建国因身体原因,由辩护律师代为进行最后陈述。(记者 谢雄飞)
来源:云上咸宁
编辑 张文峰
2018年10月16日至19日,咸安区人民法院对“2018湖北扫黑除恶第一案——阮建国团伙涉黑案”依法进行公开审理。经过讯问、发问、举证、质证等环节后,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达了迟到的忏悔。
其中被告人阮建国因身体原因,由辩护律师代为进行最后陈述。(记者 谢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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