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建国团伙涉黑案——迟到的忏悔

2018年10月16日至19日,咸安区人民法院对“2018湖北扫黑除恶第一案——阮建国团伙涉黑案”依法进行公开审理。经过讯问、发问、举证、质证等环节后,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达了迟到的忏悔。

其中被告人阮建国因身体原因,由辩护律师代为进行最后陈述。(记者 谢雄飞)

来源:云上咸宁

编辑  张文峰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