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村级“小纪委”发挥监督大作用

云上咸安报道(通讯员 刘洋)“吴支书,驻村单位区国税局支持我们村扶贫资金5万元,村里打算怎么用……”3月22日,在咸安区向阳湖镇北岭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召开的月度工作汇报会上,3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向村党支部书记吴冰清仔细问道。

这是该区不断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村民身边“小纪委”,从源头上遏制村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一个缩影。

“要把村务监督委员会一线‘监督哨’的作用发挥出来,必须在完善制度规范、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尤其要突出对群众关心的村务活动的监督和公开。”该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李斌介绍。

为完善制度规范,该区纪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决策执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党务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项目招投标进行监督的职责;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参与制定本村集体财务计划、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经济活动事项,将监督关口前移到决策阶段,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

同时,该区还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一月一例会工作机制,创新性地采用“双向反馈”形式开展监督工作。依托每月一例会,汇报工作情况、加强工作交流、开展教育培训,帮助干部增强履职能力、行使好监督权力;改变过去张贴公告、大会报告等陈旧的村务公开方式,采取入户走访、发放简报等灵活多变的形式对村民反馈村务情况,并面对面解答村民对村务的疑虑、收集村民提出的合理建议,及时提交村党员大会予以商议、限期解决,构建良性的双向沟通渠道,激发农村基层自治机制活力,不断提高村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零距离”监督作用,不仅维护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还解决了一些上级监督不到、群众监督不了、自己监督不好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对基层干部权力的制约,拔除基层“蝇贪”病根。

据了解,去年以来,全区149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累计参与重大村务决策100余次,收集意见建议130余条,化解矛盾纠纷70余起。

编辑 刘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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