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公示

根据《湖北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湖北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办理流程(试行)》的规定,经企业自愿申请,咸安区文化和旅游局初审,拟将设立的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5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咸安区文化和旅游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电话,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15-8322393,电子邮箱:277457606@qq.com

通讯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48号

咸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月6日

(来源:咸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编辑:余俊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