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践行市民公约 做文明咸宁人

云上咸安报道 6月8日下午,咸安区委文明办、区人社局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以“践行市民公约,做文明咸宁人”为主题的市民公约教育实践活动,旨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干部群体自觉遵守社会公约,牢固树立规范意识,养成健康文明的行为习惯,在日常生活中发挥带头作用。

活动现场悬挂了市民公约宣传横幅,摆放了宣传文明公约、垃圾分类、安全生产、尊老爱幼和勤俭节约等内容的展示板,志愿者们向参加活动的职工发放《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活动中,宣讲员结合身边的不文明行为事例,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幽默风趣的语言,向大家解读了《咸宁市民文明公约》的内容。

“不大声喧哗,不乱停横穿。不粗言秽语,不翻越护栏。不随处吸烟,不插队争抢......”在宣讲员的带领下,参加活动的干部职工集体朗读《咸宁市民文明公约》,并在印有“践行市民公约,做文明咸宁人”的横幅上签名,并表示要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文明公约。

“文明”是城市的幸福底色,也是城市的内在气质。活动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要主动劝阻不文明行为,引导身边人从小事入手、着眼细节,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出一份力,用实际行动一起建设文明、和谐、幸福家园。

(融媒体记者:樊思遥 通讯员:袁园 编辑:方焱 责编:聂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