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分局:普及环保法律法规,提升环境保护意识

云上咸安报道 11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分局机关党总支组织党员干部联合咸安区卫生环保志愿服务队走进长安社区开展“普及环保法律法规,提升环境保护意识”环保法律宣传活动,旨在提高市民对环保法律法规的认识,增强生态文明素养。

活动现场,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的机关干部党员向市民普及了部分环保法律法规,深入浅出地解读了《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与《核安全法》的部分条款,强调了每个人在保护生态环境和确保核安全方面的责任与义务。

《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是近年来国家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而提出的重要指导原则,涵盖了关注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践行绿色消费、选择低碳出行、分类投放垃圾、减少污染产生、呵护自然生态、参加环保实践、参与监督举报以及共建美丽中国等多个方面。这些规范旨在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生态价值观,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文明素养。

针对核安全,机关党员干部详细介绍了咸安本地核与辐射设施的基本情况和相关安全监管机制,同时也进行有关核安全的科普知识宣传,有效消除了公众对于核安全的疑虑和恐惧。

志愿者们还与市民们进行了有奖问答,通过互动增强市民对环保法律法规的认识,同时还向市民发放宣传手册和环保袋等宣传品,鼓励大家将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融入日常生活中。

本次活动不仅提高了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和核安全的认识,也进一步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下一步,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机关党总支还将继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为构建美丽咸安贡献力量。

(通讯员:胡大为 黄维龙 编辑:董盈 责编:聂国力  编审:徐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