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为深入推进“三假”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医保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在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根据医保法规和医保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以及区纪委监委工作要求,现将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提示如下:
1、定点医院要认真落实住院病人24小时在院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定点医疗机构挂床住院违规行为监管的通知》(咸安医保发〔2019〕4号文)之相关规定,近期区医保局将继续开展医保专项查房工作。
2、定点医疗机构不得通过伪造医疗文书、财务票据或凭证等方式,虚构医疗服务“假住院、假就诊”,不得挂名住院,不得诱导参保人员住院,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诊疗服务。
3、各定点医院对2019年以来的医保违规行为开展一次自查自纠,特别是要对照《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省医疗保障局问题的整改方案》,对重复查出的违规问题要进行重点整改并闻一知十,建立医保负面清单管理机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避免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4、定点药店不得摆放或者违规刷卡销售(非药品、非械字号、非消字号、非保健品)生活用品、日用品、化妆品等医保经营范围外的物品,应当正常使用药品进销存管理系统保存完整真实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购进记录,建立相应的进销存台账,执业药师必须在岗,向慢性病患者售药最多一次不得超过三个月的剂量,不得违规减免医保政策规定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串刷套刷、严禁刷卡冲抵自费部分。
请全区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针对上述问题,举一反三,深挖病根,严格对照医保法规和医保服务协议规定,对2019年以来的医保违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并上报区医保局,同时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坚决避免违规问题重复发生,区纪委监委、区医保局等部门将开展专项暗访核查工作。
咸宁市咸安区医疗保障局
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
2021年12月5日
编辑:董 盈
责编:余娅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