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检察院:“断卡”行动再出力 齐抓共管保民安

云上咸安报道(通讯员:吴倩茹)2021年2月11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因将自己名下的4张信用卡、非法收买他人的8张信用卡共计12张非法出售给他人,从中牟利,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3月1日,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因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3月10日,被告人岳某某、雷某因收集他人银行卡,被告人郑某、余某因出借个人银行卡,被告人秦某按照雷某指示,多次利用郑某、余某的银行卡向指定账户转账,5人共同给网络赌博、电信诈骗团伙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从中非法牟利,被检察机关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提起公诉。

······

以上是咸安区人民检察院自2020年12月份开展“断卡”行动以来,办理的相关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扩大专项行动成果,4月8日,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关于进一步推进‘断卡行动’联席会”,对“断卡”行动再安排、再部署、再动员。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区金融办、人民监督员、代表委员、10家当地银行和电信部门受邀请参加。

会上,该院通报了咸安、温泉网络诈骗案件侦破和办理总体情况和三起典型案例。相关职能部门、人民监督员、代表委员等人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展开深入的讨论,并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

会议指出,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持续高发的一大根源,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电话卡被骗子购买后实施诈骗,给办案人员的追查和打击带来巨大困难。斩断电话卡、银行卡的买卖链条,从源头上进行防控,势在必行。

会上,该院根据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辖区相关10家单位公开送达检察建议。要求相关单位查找制度中的漏洞和短板,进一步规范办卡规则,强化与公安、检察等职能部门之间的横向协作,加强对反电信诈骗和断卡行动的宣传,切实推动“断卡”行动高质效开展。

据悉,自“断卡”行动开展以来,该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目前,该院已对22名被告人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非法经营罪依法提起公诉,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势头,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编辑:董   盈

责编:余娅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