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即将来临
禁鞭这项重要的行动
也被提上了日程
2021 禁鞭依旧
《咸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 》
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咸宁市城区全面实施禁鞭
2021年
此规定依然在严格执行!
去年不能放烟花爆竹的地方
今年依旧不能放!
限放的地区依旧限放!
不能卖烟花爆竹的地方依旧不能卖!
日前,
咸安公安发出至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一起来看看吧
禁鞭
市民朋友们:
《咸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已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燃放烟花爆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污染空气质量。燃放爆竹烟花,危害万户千家。我们依法严厉打击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绝不手软!我们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存储烟花爆竹的行为,绝不容情!我们严厉打击在禁鞭区域内,从事婚庆宴席经营者为服务对象提供烟花爆竹燃放的行为,绝不留情!
国家工作人员、党员干部带头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依法依纪予以严肃处理!对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一律依法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格实施《咸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人人有责!在主城区,去年有人因逞一时之快,违法放鞭,大年初一进了拘留所!各位市民!烟花爆竹一燃,拘留所里过年!你若放挂鞭,拘留所里呆五天!各位市民!烟花爆竹一燃,拘留所里过年!你若放挂鞭,拘留所里呆五天!让我们自觉杜绝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共树文明之风,共同营造美丽健康和谐的城市生活环境。
近年来,咸安公安分局积极响应禁鞭工作,坚持“源头管控,严查重处”原则,对非法储存、经营、销售烟花爆竹商户开展清理整治工作,严查各类烟花爆竹销售门店、代销点,对无证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及时查处,从源头上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的发生。
1月28日,咸安公安分局永安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东门山一家杂货店内存在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情况,经核查,民警现场查获烟花爆竹若干。
随后,民警在咸宁火车站附近一家小型超市里发现代售的烟花爆竹,店主准备利用春节销售旺季,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从中牟利。目前,两名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违法嫌疑人均被咸安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
有人认为无烟花爆竹,年味淡?
但是,燃放烟花爆竹的4大危害
你应该了解
01 引发火灾
02 人身伤害
2020年1月,甘肃敦煌一名8岁的男孩路过化粪池时,向井盖内扔了一个点燃的爆竹,引起沼气爆炸。孩子被炸飞,导致重伤。目前,孩子正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救治。
03 噪音污染
燃放鞭炮所发出的噪音对人的生理和心理都有很大的影响,不仅会损害听力,对人的心血管系统也有一定的损害。
04 空气污染
烟花虽美 可不要冒险哦~
少燃一片烟花
空气多一份洁净
少放一声爆竹
新年多一份安全
为了咸宁的蓝天白云
让我们一起
遵守禁鞭规定
过安全文明春节
来源:咸宁微讯
编辑:董 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