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城区全面禁止!情节严重的可拘留!

春节即将来临

禁鞭这项重要的行动

也被提上了日程


2021 禁鞭依旧


《咸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 》

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咸宁市城区全面实施禁鞭


2021年

此规定依然在严格执行!

去年不能放烟花爆竹的地方

今年依旧不能放!

限放的地区依旧限放!

不能卖烟花爆竹的地方依旧不能卖!

日前,

咸安公安发出至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一起来看看吧

禁鞭

市民朋友们:


《咸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已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燃放烟花爆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污染空气质量。燃放爆竹烟花,危害万户千家。我们依法严厉打击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绝不手软!我们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存储烟花爆竹的行为,绝不容情!我们严厉打击在禁鞭区域内,从事婚庆宴席经营者为服务对象提供烟花爆竹燃放的行为,绝不留情!


国家工作人员、党员干部带头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依法依纪予以严肃处理!对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一律依法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格实施《咸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人人有责!在主城区,去年有人因逞一时之快,违法放鞭,大年初一进了拘留所!各位市民!烟花爆竹一燃,拘留所里过年!你若放挂鞭,拘留所里呆五天!各位市民!烟花爆竹一燃,拘留所里过年!你若放挂鞭,拘留所里呆五天!让我们自觉杜绝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共树文明之风,共同营造美丽健康和谐的城市生活环境。

近年来,咸安公安分局积极响应禁鞭工作,坚持“源头管控,严查重处”原则,对非法储存、经营、销售烟花爆竹商户开展清理整治工作,严查各类烟花爆竹销售门店、代销点,对无证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及时查处,从源头上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的发生。

1月28日,咸安公安分局永安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东门山一家杂货店内存在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情况,经核查,民警现场查获烟花爆竹若干。

随后,民警在咸宁火车站附近一家小型超市里发现代售的烟花爆竹,店主准备利用春节销售旺季,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从中牟利。目前,两名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违法嫌疑人均被咸安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

有人认为无烟花爆竹,年味淡?

但是,燃放烟花爆竹的4大危害

你应该了解



01 引发火灾


2019年12月14日,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缺牙山发生一起森林火情,200多名扑火队员到达现场扑救。经查,肇事者是一对恋人,在山顶点燃烟花拍照引发森林火情,被行政拘留15天。


02 人身伤害


2020年1月,甘肃敦煌一名8岁的男孩路过化粪池时,向井盖内扔了一个点燃的爆竹,引起沼气爆炸。孩子被炸飞,导致重伤。目前,孩子正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救治。


03 噪音污染

燃放鞭炮所发出的噪音对人的生理和心理都有很大的影响,不仅会损害听力,对人的心血管系统也有一定的损害。


04 空气污染


烟花爆竹产生的二氧化碳、金属微粒物等物质会造成空气污染指数严重超标。这样污染的空气,人们长时间的呼吸,会引发支气管炎、肺炎、肺气肿等疾病。

烟花虽美 可不要冒险哦~

少燃一片烟花

空气多一份洁净

少放一声爆竹

新年多一份安全


为了咸宁的蓝天白云

让我们一起

遵守禁鞭规定

过安全文明春节


来源:咸宁微讯

编辑:董 盈





(作者:咸安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