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四级应急响应

7月4日9时00分,湖北省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四级应急响应。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7月4~8日,我省将有持续性强降雨,累计雨量鄂西北30~50毫米,鄂东南50~100毫米,其他大部地区100~200毫米,局部可达300毫米左右,最大小时雨强可达50~100毫米。

综合分析研判,省局办公室、减灾处、观测处、预报处、计财处,人影办,气象台、暴雨所、气候中心、信息保障中心、公众服务中心、气象服务中心、湖北分院、机关服务中心、防雷中心立即进入重大气象灾害(暴雨四级应急响应状态。

各市(州)气象局、省直管市(区)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启动相应应急响应。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湖北省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各项工作,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省局。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王迪

(作者:咸安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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