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大湖洲6000亩“退垸还湖”工作初步验收

云上咸安报道(通讯员:吴丰)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根据《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湖泊保护与管理的实施意见》,《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咸安区积极推进斧头湖流域6000亩鱼池“退垸还湖”工作。

据了解,2018年8月,咸安区成立斧头湖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专班,2019年2月起,工作专班进行了宣传发动工作,同时编制了实施方案,落实了退垸环湖面积奖补、房屋拆除、附着物苗木补偿等资金743.3万元;对大湖洲片区内所有鱼池堤上苗木进行清点,对鱼池堤上的房屋及其他设施进行了评估,结合鱼池面积和大堤土方量,明确补偿标准,进行了测绘和入户调查核对工作,并进行宣传动员;与鱼池拆除对象签订“退垸还湖”意见书,对养殖水域面积进行进一步核实;渔政部门对大湖洲相关水域擅自投肥(粪)从事养殖生产的经营者下达整改通知书,整合相关涉农资金,用于养殖废水的达标排放。


“退垸还湖”初步验收工作现场

截止目前,已完成“退垸还湖”6005.2亩,已破除池堤、开挖土方75.12万立方米,累计投入资金将达1034.7万元。

在验收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如有1座变压器,半间房未拆除,部分高程未平整到位等,工作专班将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紧密联系官埠桥镇、雨潭村、窑咀村等主体单位,加强督办沟通、协调、督办,加强日常宣传,加强执法巡查,及时做好服务,确保整体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确保不再反弹。同时将已完成的“退垸还湖”区域纳入河湖长制管理,给予资金支持,确保日常管护工作顺利开展。

编辑:陈妮娜

责编:聂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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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咸安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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