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安报道(记者 卫东)10月29日,陈某某因私自排放废水被咸安区生态环境分局立案查处,并移交咸安公安分局处理,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对陈某某行政拘留。
10月6日,咸安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察大队接到官埠桥镇政府反映,有人在官埠桥镇张公庙村垃圾处理站后300米处的水沟私自排放黑色废水,严重污染周边环境。接到举报后,咸安区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立即驱车前往现场调查取证。
在现场,持法人员发现陈某某正在利用吸粪车将垃圾渗漏液排放在公路两侧,被抓现行后,陈某某如实交代了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执法人员现场立案,并将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陈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咸安区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这类环境违法行为,将坚决给予打击,查处一起,严惩一起,绝不姑息。
编辑:陈妮娜
责编:余娅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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