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是药三分毒 购买处方药要凭医师处方



云上咸安报道(记者:卫东)10月14日,咸安区市场监管局启动为期三个月的零售药店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麻醉药品等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以提高药店药品质量管理水平。

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深入社区、居民楼、街头、药店,向广大市民宣传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区别,在药店如何购买处方药等知识。执法人员提醒广大群众:“是药三分毒”,处方药的使用更要慎重。处方药是医师根据患者病情、身体状况综合分析开据的药品,不同体质、不同病情阶段的用量都有严格要求,不能滥用。消费者应当凭医师处方到药店购买处方药,否则将存在潜在风险。

为规范药店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麻醉药品等行为,市场监管局要求药店在醒目位置张贴“购买处方药需医师开具处方”、 “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监管工作的通告”等宣传资料,在显示屏滚动播放相关内容的标语,严格落实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区陈列、处方药销售凭医师处方并建立销售台账等规定。

市场监管局表示,在加强政策宣传教育的同时,将加大惩处力度。对于存在问题的零售药店,对首次发现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行为,将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38条和《药品管理法》第78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处罚1000元罚款;对第二次发现同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据《药品管理法》第78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停业3至7天进行整顿,处罚2万元罚款;对第三次发现的,将依据《药品管理法》第78条第三款之规定,按情节严重论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责编:陈妮娜   编审:施秀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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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咸安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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