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安报道(通讯员 张晏山 罗祥)为破解村级巡察群众参与率较低、人情社会等问题,咸安区委在组织开展村级巡察时,不断总结创新巡察工作经验,以“四个注重”为抓手,稳步推进村(居)巡察全覆盖,确保村级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注重巡前准备,避免“盲目巡察”。认真落实巡察前会商制度,巡察组根据进驻前掌握的相关情况,针对重点人、重点事、以及干部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通过组务会议认真开展讨论,“精准定位”巡察重点。
二是注重因地制宜,避免“机械巡察”。一方面,通过“以镇带村、镇村联动”模式开展村级巡察,提前向被巡察村居下发需提供资料清单,精简明了、重点突出;另一方面,结合镇情村情,认真研究不同巡察对象、不同问题表现、不同群众诉求,避免机械巡察,不搞上下一般粗。
三是注重信访受理,避免“关门巡察”。巡察组走村入户进行调研,选取“群众最痛恨什么”进行了解,用最直白、最朴素、农民群众最容易理解和接受的“庄稼话”摆事实讲道理,广泛收集问题线索,提高群众参与度,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村级巡察就是为解决他们的问题,
四是注重整改落实,避免“一巡了之”。强化反馈整改,扎实做好“村级巡察”后半篇文章。在整改中,乡镇党委负主要责任,要指导到位、督促落实,把村级巡察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放在心上,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成效;村党支部书记,是村党组织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要正确对待、强化认识。同时,强化“整改+监督”,区委巡察办定期进行回访督查,确保逐条整改,确保按时销账。
编辑 张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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