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立行立改

云上咸安报道(通讯员 吴丰)11月16日上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再次对我区畜禽养殖问题开展现场督察工作,检查发现:马桥镇樊塘村4组的王永光养殖场存在污水直排现象。发现这一问题后,咸安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畜牧局、区环保局、马桥镇人民政府以及樊塘村委会相关负责人到现场调查督办。

据调查,该养殖场与温氏养猪公司合作,于2014年3月建成2栋共800㎡的猪舍,开始投苗生产,建有基本的雨污分流、清污分离设施,以及一个30m³左右的集粪池,另外还建有一个176.8㎡的异位发酵床暂未投入使用。该养殖场位于限养区内,根据《咸安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案》中“分步实施、三年完成”的要求,该养殖场被列入咸安区2019年整治任务。

现场调查发现,该养殖场东面有一个废弃的水塘,污水经排污管道流入水塘,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咸安区治污办工作人员现场对王永光以及温氏养猪公司提出整改要求:一是将在养牲猪全部迁出,停业整改;二是水塘内的污水用吸粪车抽走。3天内完成以上整改工作,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如要继续投入生产,还需根据养殖规模,建设150m³的集粪池,并做好硬化,防止渗漏;异位发酵床正常投入使用。

马桥镇人民政府连夜开展整改工作,调来挖掘机修整路面,2台抽粪车轮流工作,抽走水塘内粪污。温氏养猪公司也承诺会在3天内将牲猪全部迁出,后期会严格按照要求,与其合作的养殖场必须经过区、镇两级验收,环保设施达标且正常运转后再投苗生产。

编辑  张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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