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丢脸了,我给钱,快点帮我撤下来。”9月25日,被咸安区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的被执行人徐某急匆匆地来到执行局,请求尽快履行已生效的法律判决,并向法院申请将其从“黑名单”中删除。昔日的“老赖”如今主动“服软”,这得益于咸安区法院失信“黑名单”的威力。
2016年,徐德宝因一起交通事故被邱某诉至咸安法院要求赔偿。经法院审理,判决徐某在该事故承担20%的赔偿责任,赔偿邱某8400元。然而判决生效后,徐某分文未付,且打电话无人接听,找不到人。为敦促徐某尽快履行,执行干警于是将徐某纳入失信名单,并利用微信、媒体予以公开曝光。这一举动很快起了效果,徐某看到后迅速联系法院还款。
上了失信名单后主动到咸安法院履行的徐某并不是个例,去年通过信用惩戒,4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了法律义务。当前正值“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攻坚年,咸安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坚持定期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采取信用惩戒措施,维护法律尊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编辑 张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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