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换发首张农药经营许可证 确保农药经营安全

云上咸安报道(通讯员 张静 吴珂)8月20日,咸安区农业局工作人员将农药经营许可证送至王梅等农药经营者手中,这是自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我区颁发的第一批农药经营许可证,正式拉开了我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的序幕,标志着我区农药经营管理正式步入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

修订后的《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对农药经营人员素质、专业技术水平、经营条件、管理制度等提出了更高要求,所有农药经营者必须符合农药经营许可条件,依法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后才能从事农药经营活动。

为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能,区农业局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宣传告知工作,利用网络、微信群等媒体以及印制《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办事流程》等宣传资料发放给农药经营户,让广大经营户知晓规定,明白申办程序及规定要求;精心组织农药经营人员培训,联合咸安区农广校组织农药管理和经营人员参加五十六学时以上的专题培训,夯实专业知识,全区已有50名经营人员取得参训合格证书;优化办事程序,让群众少跑路。将农药经营许可相关申报程序提前告知农药经营人员,在工作微信群及时解答申报流程中存在问题,能通过网上提交或电话解决的困难尽量通过网络解决,让群众减少重复跑路;严把申报审核,牢牢把握《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条款规定,逐一开展现场核查,审查合格后予以发证。

首批农药经营许可证的颁发,标志着农药管理工作从过去的被动应付向常态管理和源头管理转变,对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意义重大。截止目前,咸安区共核发了7张农药经营许可证。今后,区农业局将严格按照规定实行经营许可,规范农药经营行为,有效管控农药市场。

编辑 刘丰华

(作者:吴珂 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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