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节后禁鞭再发力 收缴各类烟花爆竹3000余件

 咸宁新闻网讯    7日,记者从咸安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获悉,节后咸安禁鞭工作再加力,发现放鞭一律处罚。截至目前,已查处非法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案件38起,行政拘留32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3000余件。

  2月6日上午,该局民警在咸安金桂路附近巡查时,突然响起了一连串的鞭炮声。根据规定,此路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民警立即朝着发出鞭炮响声的方向赶去。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燃放鞭炮的咸安某单位小区内,市民樊某的亲戚嫁女办酒席,樊某被安排在门口燃鞭送新娘。在燃鞭前,小区保安指着小区内悬挂着的禁鞭条幅对樊某进行了劝说,但是樊某不听,依旧燃放起了鞭炮。根据相关规定,民警对樊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据介绍,樊某并不是春节后因禁鞭被处罚的第一人。从2月4日起,咸安公安分局对禁鞭工作再度发力,由治安大队牵头,组织辖区永安、十好桥、官埠等6个派出所民警和禁毒、网安、经侦等5个大队的民警,上街拉网式清查,共同开展禁鞭工作。

  禁鞭期间,对违反禁鞭规定的坚决执行“三个一律”:对禁鞭区内,销售、储存烟花 爆竹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在新闻媒体上曝光;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不听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从2月4日至7日,该局已查处非法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案件38起,行政拘留32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3000余件。

  民警提醒,目前城区禁止燃放鞭炮,市民朋友千万不要图一时之乐燃放鞭炮,如果不听教育劝阻,等待违法者的就是法律的严惩。(香城都市报记者 葛利利 通讯员 张勇 庞斌)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