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办征兵工作简报第二期:2018年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云上咸安报道(通讯员 邵文杰)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依法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2018年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优先优待

“四优先”

优先报名应征

优先体检政审

优先审批定兵

优先安排使用

为鼓励更多的大学生入伍,国家出台了系列优惠政策:

1.优待金

从2018年起,两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城镇户口每人30986元、农村户口每人30690元。

进疆进藏服役增发优待金:城镇户口61972元,农村户口61380元。其中:大学专科生进疆进藏另外增发15493元,大学本科生进疆进藏另外增发30986元。

2.国家资助学费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3.选取士官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4.选用培养

士兵提干

本科以上学历,入伍一年半以上,优先列为提干对象。

5.报考军校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考试,年龄放宽1岁;大专毕业生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到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

6.保送入学

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7.复学(入学)

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8.考试升学加分

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9.高职(专科)升学

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10.免修军事技能

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11.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每年安排一定数量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12.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将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13.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

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

高职(专科)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

15.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编辑 刘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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