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力度大幅提升:我市贫困人口自付医疗费5000元封顶

5月30日,咸宁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自6月30日起我市将实行升级版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贫困人口自付医疗费超过5000元的部分给予全额报销,门诊特殊慢性病也纳入报销保障范围,其力度之大在全省领先。

我市去年底尚未脱贫的建档立卡人员有106826人,其中因病致贫者占比高达48%。去年,我市推出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由各县市区财政按人均149元/年的标准出资交由市级统筹,建立起“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扶贫补充医疗保险+民政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的五道医疗保障网,实现贫困人口全覆盖。

市精准扶贫办副主任李强海介绍,今年升级版补充医疗保险新政有多项变化。

一是政府保障投入增加。补充医疗保险的保费由149元提高至192.7元。

二是保障水平提高。将原来的分类保障改为兜底保障,如个人自付费用超过5000元的给予全额报销,相当于贫困户每年看病最多自掏5000元。已脱贫者也可享受此待遇。

三是保障范围更广。原来是住院才报销,现在贫困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也纳入健康扶贫报销范围。(记者江萌、通讯员纪甜一)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 刘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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