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十个严禁”划出五一端午纪律“高压线”

云上咸安报道(通讯员 毛本波 张虎)“镜不蒙尘能照人,人不染污可树威;清白勤政时铭记,人生无愧君久安。咸安区纪委监委祝您五一劳动节快乐!”4月27日起,咸安区副科级以上干部、两代表一委员、村(社区)书记的手机陆续收到廉政短信提醒。

为防止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咸安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严明五一端午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重申 “十个严禁”: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土特产以及电子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同时,该区充分利用室外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群发平台及时发布廉政提醒信息,开展节前廉政谈话等,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成立21个监督检查组,采取集中检查、交叉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四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站和微信举报平台,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各新闻媒体进行监督。

该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汪德明强调,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违规违纪问题压案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又要追究监督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今年来,该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6个,追责问责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诫勉谈话3人,下发典型案例通报1期,点名道姓公开曝光5人。

编辑 刘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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